白俊偉說:“當時協(xié)議簽訂者的確不是艾群策,而是萬國公司的另一位董事桑繼謀。如果艾群策不知道擔保一事,那他肯定也不知道這宗被查封的土地已過戶至萬國公司?!彼f,因為沒有擔保,萬國公司就不可能擁有這宗被法院查封的土地。
據(jù)介紹,2010年7月,艾群策向漢口銀行提出對萬國公司名下土地為思登達公司債務提供擔保及被查封情況的異議,要求漢口銀行解除擔保,退還這宗土地。
“艾群策的確曾提出過代為償還527萬元債務,但每次都是口頭說說而已,根本沒有實際行動?!睗h口銀行風險管理部總經(jīng)理李偉明說,實際上,這宗土地因界址不清晰,對外拍賣尚存障礙,如果萬國公司真心還款,銀行沒有理由拒絕。
“思登達公司申請將5000多萬元債務以1000萬元打包方式償還,只是其單方意愿,漢口銀行至今不予認可,根本沒有實施?!崩顐ッ髡f。
相關部門:此債務擔保真實合法有效
“追加萬國公司為漢口銀行債務被執(zhí)行人的裁定,是合法有效的?!蔽錆h中院有關人士向記者介紹說,萬國公司向法院提供的《擔保函》,法庭進行了嚴格的審查,其主體適格,內(nèi)容合法,符合《民事訴訟法》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
據(jù)介紹,在執(zhí)行過程中,萬國公司2004年10月和11月先后兩次向法庭提交了《擔保函》,提出以250畝土地為武漢市典當中心、思登達公司欠漢口銀行債務提供執(zhí)行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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